老公和儿媳妇生了孩子怎么称呼
昨天下午在旧书店翻到一本 1987 年的《亲属称谓词典》,封面都掉了。第 143 页有一行手写批注,铅笔字,字迹很重:“公媳生子,称谓从父系,不另立新名。”
我把那页拍了下来。旁边看店的老陈凑过来,说这本书是他 1992 年收的,原主人姓方,是个中学语文老师。老陈翻了翻书脊,又补了一句:“方老师当年跟我说,这题他也没想明白。”
一个具体的问题。老公和儿媳妇生了孩子,那个孩子怎么称呼家里其他人?
先说结论。按现行《民法典》的亲属编逻辑,这个孩子和“老公”之间是父子关系,和“儿媳妇”之间是母子关系。称呼本身不复杂,复杂的是其他人怎么叫他。
对“老公”的原配妻子来说,这个孩子是丈夫的私生子,法律上非婚生子女,称谓上一般随父系叫“爸”,对原配无正式称谓,民间叫“阿姨”或直接叫名字。
对“老公”的其他子女来说,这孩子是同父异母的弟弟或妹妹。
对儿媳妇的丈夫(老公的儿子)来说,这孩子是同母异父的弟弟或妹妹,关系上极其尴尬。
我在旧书店站了四十分钟,问了老陈三遍:“方老师后来想明白了吗?”老陈摇头。他说方老师 2018 年去世了,去世前把这本书捐给了书店。
这件事我本来只是想记一笔。但回家路上我一直在想,为什么是 1987 年。那一年《婚姻法》刚修订不久,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条款讨论得很热。方老师批注的那一页,语气这么重,不是随便写的。
说实话,我觉得这个问题被问错了方向。
大家真正想问的,不是“怎么称呼”,而是“这家人怎么继续过日子”。称谓只是外壳。外壳好定,内核难办。
书里还有一条批注,在附录第 51 页,方老师写的:“称谓之乱,始于伦理之乱。伦理若不乱,称谓自明。”
这句话我抄在笔记本上了。顺便说一句,旧书店角落的纸箱里还翻到一本 2003 年的《社会心理学》,里面夹着一张剪报,标题是“家庭称谓的弹性空间”。剪报没写完,到一半就断了。
整件事最有意思的地方,是那本词典本身已经没人查了。大家现在都用手机搜。搜“老公和儿媳妇生了孩子怎么称呼”,出来的答案千篇一律。
但方老师的手写批注,比所有网页答案都准。
下午三点我离开书店,老陈送我到门口。他说:“书三十块,你要的话二十。”我没还价。现在这本书放在我桌上,封面用透明胶带贴过,翻开第 143 页还能闻到旧纸的味道。
最后补一句。如果你真的遇到这种事,别先想称谓,先想孩子。孩子最无辜。称谓的事,等他长大再教也不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