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媳妇在家里被老公打
前天下午三点,我在厨房剥毛豆。
手机响了,是表姐周慧打来的。
她没寒暄,第一句是:“小满,你记不记得,前年腊月廿三,在老家堂屋里,你嫂子被大哥推了一把?”
我记得。
那天灶台上炖着萝卜排骨,锅盖被蒸汽顶得哒哒响。
嫂子姓陈,叫陈玉芬,那年四十一岁,嫁过来十九年。
大哥喝了半斤白酒,因为一件外套挂在哪儿,起了争执。
他伸手一推,陈玉芬后背撞到碗柜,碗柜玻璃裂了一道十五厘米的口子。
没人报警。没人说话。除夕照常过。
周慧在电话里说,她最近在整理家里的旧相册,翻到一张1998年的合影。
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着:“玉芬进门第一年,腊月二十七,堂屋。”
她说,她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“那时候她笑得真好看。”
我把毛豆端到阳台上,坐了一会儿。
想起去年十月,在社区调解室,我旁听过一次。
儿媳妇姓李,三十三岁,在镇上的电子厂上班。
她丈夫当着调解员的面,把一张工资条拍在桌上,说:“她挣的钱,凭啥不给我管?”
李没哭。她把袖子撩起来,手腕内侧有一块淤青,紫里泛黄,大约五天前留下的。
调解员姓吴,五十来岁,在本子上记了一笔,写的是“家庭矛盾,已调解”。
整个过程,四十分钟。
李走的时候,把椅子推回原位,说了句“谢谢吴姐”。
声音很轻,像怕吵到谁。
说实话,我对“家丑不可外扬”这句话,很反感。
这不是传统,这是遮羞布。
一个儿媳妇在家里被老公打,错不在她,可周围所有人都在教她“别闹大”。
我翻过一本2019年出版的《中国妇女发展报告》,第217页有一个数据:
在受访的农村已婚女性中,有27.6%的人表示曾遭受过配偶肢体暴力,其中选择向外人求助的不到一成。
这本书是我在城南的旧书摊上淘的,花了八块钱。
书脊有点松,我拿胶带重新粘过。
每次翻到那一页,我都觉得,数字太干净了。干净得像有人在替这些故事擦地板。
周慧后来发来一段语音。
她说,陈玉芬现在在昆山一家服装厂做质检,月薪四千二,租了个单间,养了一盆绿萝。
去年中秋,陈玉芬在家族群里发了一张照片,绿萝爬满了整个窗台。
没人回复。
大哥发了个表情包,是一碗面条。
我问周慧,那张1998年的合影,还在吗。
她说在。她打算抽空翻拍一份,寄给陈玉芬。
地址她问到了。厂里宿舍,四号楼,三〇七。
我剥完最后一颗毛豆,把豆壳拢进垃圾桶。
灶上的水开了。我泡了一杯茶。
茶是今年清明前买的,安吉白茶,一百五十克,九十八块。
味道很淡,回甘慢。适合想事情的时候喝。
如果你恰好也在找一些旧东西——旧电影、旧小说、旧地名——我整理过几份清单,放在下面。
不多。但每条我都自己点开过。